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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意義、原則和政策 解析青海省林改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fā)布時間:2010-11-29 20:31:53 更新時間:2010-11-29 20:34:14   瀏覽次數:12305
597苗木網2010年11月29日資訊: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制度從耕地向林地的拓展和延伸,對農村土地經營制度的豐富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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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7苗木網2010年11月29日資訊: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制度從耕地向林地的拓展和延伸,對農村土地經營制度的豐富和完善,涉及廣大農民切身利益的一次深刻變革。那么,對于以維護生態(tài)為重要責任,謀求“跨越發(fā)展、綠色發(fā)展、和諧發(fā)展與統(tǒng)籌發(fā)展”青海來說,如何充沛調動農牧民發(fā)展林業(yè)的積極性?如何發(fā)揮林業(yè)的多種功能,不時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各類需求呢?青海省林業(yè)局副局長黨曉勇從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概念說起,論述了省林改的目標、意義、原則和政策。

1記者:請您先介紹一下什么是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為什么要進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黨曉勇: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以明晰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放活經營權、落實處置權、保證收益權為主要內容的綜合性改革。

30年前,土地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戰(zhàn)略決策真正實現了耕者有其田”極大地解放了農村生產力,國集體林業(yè)也得到較快發(fā)展。為了進一步解放和發(fā)展林業(yè)生產力,有必要開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這項改革把集體林地的經營權承包到農牧戶,確立農牧民的經營主體地位,家庭承包經營制度從耕地向林地的拓展和延伸,實現農村牧區(qū)生產力的又一次大解放。

2記者: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重大意義和基本原則是什么?

黨曉勇:建立責權利明晰的林業(yè)經營制度,實現“山有其主,主有其權,權有其責,責有其利”有利于調動廣大農牧民造林育林的積極性和愛林護林的自覺性,有利于增加森林數量,提升森林質量,增強森林生態(tài)功能,增加農牧民收入,促進農村牧區(qū)經濟社會可持續(xù)發(fā)展。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則是家庭承包,權利平等;兼顧各方利益,生態(tài)維護優(yōu)先;尊重民意,民主決策;依法辦事,規(guī)范運作;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尊重歷史,政策連續(xù)。

3記者:省開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總體目標是什么?

黨曉勇: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總體目標是從2010年到2012年底,用3年時間基本完成明晰產權、承包到戶的主體改革任務。此基礎上,通過深化改革,落實、完善政策,健全服務,逐步建立“產權歸屬清晰、經營主體到位、責權劃分明確、利益保證嚴格、流轉規(guī)范有序、服務監(jiān)管有效”高原現代林業(yè)產權制度,完善以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多種形式并存、責權利相統(tǒng)一的集體林權經營管理體制,實現資源增長、農牧民增收、生態(tài)良好、農村牧區(qū)和諧的目標。

4記者:農村集體林地基本經營制度是什么?

黨曉勇:根據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之規(guī)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tǒng)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其中,農牧民集體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農業(yè)的土地,依法實行土地承包經營制度。

堅持集體林地所有權不變,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平等享有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二是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保存少量的集體林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依法實行民主經營管理;實行集體林地承包經營制度,采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的林地,可以采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集體林木所有權隨林地承包經營權轉移,通過家庭承包方式落實到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牧戶。

5記者:什么是家庭承包?什么是其他方式承包?

黨曉勇:家庭承包,指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每一農戶作為承包人與集體經濟組織建立承包關系,承包林地林木用于林業(yè)生產經營的方式。家庭全體成員享有平等初始產權,因此,集體經濟組織將林地林木發(fā)包給農戶經營時,應當依照每戶所有成員的人數來確定承包林地林木的份額,也就是說“按人分地,按戶承包”其他方式承包,指不宜采取家庭承包經營方式的集體林地和林木,由集體經濟組織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發(fā)包,與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或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個人建立承包關系,承包林地林木用于林業(yè)生產經營的方式。這些不宜采取家庭承包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林地,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可以由集體經濟組織采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發(fā)包,均利或均股到農戶。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yōu)先承包權。

6記者:農戶申報造林獎補政策的內容是什么?兩種獎補方式區(qū)別是什么?

黨曉勇:青發(fā)[2009]18號文件提出:明晰產權的基礎上,鼓勵和扶持農牧民積極履行營造林責任和義務,實行造林樹種、規(guī)模申報制度和獎補制度。

獎補制度的主要內容是以國家三北防護林造林投資補助規(guī)范為基礎,依照農牧民意愿,可以選擇兩種獎補方式,一是以苗代補,就是依照補助規(guī)范,由林業(yè)部門調撥種苗給農牧民;二是現金獎勵”就是農牧民完成申報的造林樹種和規(guī)模,經檢查合格的把造林補助費作為獎金獎勵給造林戶。

這兩種獎補方式的根本區(qū)別在于:以苗代補”事前補助。適合于沒有資金購買種苗或者購買種苗的途徑不暢,害怕在市場上買不到質優(yōu)價廉的苗木的農牧戶選擇這種方式。這種方式的特點是由于補助規(guī)范的限制,林業(yè)部門只能提供補助規(guī)范價值以內的種苗,很可能滿足不了農牧戶對種苗規(guī)格的要求;現金獎勵”事后補助,就是農牧戶自己先出資購買種苗造林,待檢查驗收達到造林規(guī)范后,把補助資金作為獎金直接發(fā)給造林戶。這種方式適合于經濟條件較好,造林積極性高的農牧戶。其特點是造林樹種規(guī)格、造林密度不受造林補助規(guī)范限制,經檢查驗收達到造林規(guī)范,造林戶就可直接獲得造林補助費獎勵。由于,農牧戶造林是給自己造林,給自己儲藏林木資產,因此選擇現金獎勵方式造林更為有利。

7記者:什么是國有林場(區(qū))內國有公益林的家庭合同制管護?為什么要實行國有林場(區(qū))內林地家庭合同制管護?

黨曉勇:國有林場(區(qū))國有公益林的家庭合同制管護,指國有林場(區(qū))管理單位把管轄范圍內的國有公益林以簽訂管護合同方式委托給轄區(qū)內的農牧戶家庭進行管護,并依照合同約定支付管護報酬的行為。

實行國有林場(區(qū))內林地家庭合同制管護是為了完善和加強我省國有林場(區(qū))國有公益管護,使國家森林資源得到更有效的維護,增加林區(qū)群眾收入,實現資源增長,農牧民增收,生態(tài)良好、林區(qū)和諧的目標。

8記者:國有林場(區(qū))內林地家庭合同制管護的原則有哪些?參與國有林場(區(qū))國有林合同制管護的農牧民家庭應當具備怎樣的條件?

黨曉勇:農牧民家庭合同制管護國有公益林應本著自愿申請,公正公開,就近布置,利益平衡的原則開展。

申請合同制管護國有公益林的農牧民家庭應當具備的兩個條件:必需是戶籍在該林區(qū)內的一個行政村(牧委會)內;必需是居所設在該行政村(牧委會)管理范圍內并有其家庭成員實際居住,且在該林區(qū)內從事農牧業(yè)生產和生活的農牧民家庭。

為子孫后代積累綠色財富

從我國福建、遼寧等地的四個小村莊發(fā)端的林權制度改革如今正在祖國各地快速推進。從點到面,從局部到全國,青海高原也在經歷著這樣一場歷史的革新。

一切始于一個印有國徽的綠皮證書。這個同結婚證、土地證等封皮顏色不同的本本,讓林地擁有了自己的主人,讓農民在林地中看到致富的希望。

興林:自己的林地自己管,樹木的長勢好了

2008年,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縣實施了林權改革。海晏縣金灘鄉(xiāng)光明村村民松占林一家分到9畝林地。原來林地是隊里的大家的現在自己的責任到人了自己的林地自己管,樹木的長勢好了看,樹起來了風也能擋住。這是松占林和鄉(xiāng)親們對林改的直接感受。

原來,光明村有七千多畝林地,由于林地面積大,管護人員少,管護不到位,過去亂砍濫伐樹木的現象時有發(fā)生。實施林權制度改革以后,林地分到戶,農民不只維護樹林,還積極種樹,今年全村新栽樹木三千多棵,水土流失的問題也有所緩解。

加快推進‘四個發(fā)展’必需把發(fā)展高原現代林業(yè)作為重要舉措;推進生態(tài)立省戰(zhàn)略,必需把發(fā)展高原現代林業(yè)作為首要任務;應對氣候變化,必需把發(fā)展高原現代林業(yè)作為根本點;解決‘三農’問題,必需把發(fā)展高原現代林業(yè)作為重要途徑。今年年初召開的省委林業(yè)工作會議上,省委書記強衛(wèi)這樣分析。

力爭到2020年,森林覆蓋率提高到7.5%自然維護區(qū)面積達到全省國土面積的33%三江源、青海湖等重點地區(qū)生態(tài)狀況明顯改善,整體生態(tài)狀況惡化趨勢得到初步遏制。與此同時,省長駱惠寧對全省林業(yè)工作提出這樣的要求。

以行政命令要求農民造林到現在按自己的想法和能力造林,造自己希望造的林”政府相關部門順應了農民的心愿,搞好種苗、技術服務,項目管理和監(jiān)督工作,充沛調動起農民的主觀能動性,種樹成為了農民的自覺行為。這項改革創(chuàng)新的實行過程中,省已有13個試點村農戶申報造林,共完成公益林營造面積1430.62畝。正如農民問題研究專家溫鐵軍所說,林權制度改革的過程中,地方干部群眾付出了極大的努力,很多心血體現在成體系的綜合配套改革布置上。

富農:管護公益林農牧民也能受益

樹種單一、生長緩慢且生長周期長,加之大多都是公益林,林地的經濟效益比擬低;國家重點公益林彌補面積擴大,彌補資金增加,林區(qū)內外新的利益矛盾凸顯。青海的種種林業(yè)實際讓我省的林權制度改革面臨很大困難。

國有林區(qū)內的村(社)耕地少、草場面積少,草場質量差,群眾就業(yè)渠道少,收入水平低,這些地區(qū)的群眾成為了省農村牧區(qū)最為貧困的群體。加之國有林區(qū)群眾對林地管護不承當任何責任,為一些不法分子造成了可乘之機,也增加了林區(qū)管理單位與當地農牧民的矛盾。

讓國有林區(qū)內外農牧民群眾平等參與國家重點公益林管護,有效緩解國有林區(qū)公益林管護的壓力和農牧民與國有林區(qū)在林地管護方面的矛盾,變“利益矛盾體為利益共同體”變“單方管護為齊抓共管”提高林區(qū)的管護水平和質量,達到國有林區(qū)內外農牧民群眾利益相對平衡,農牧民普遍增收的效果。

瑪沁縣雪山鄉(xiāng)是省眾多林改試點中首先發(fā)放林權證、簽訂管護合同并且兌現管護費的地區(qū)。農牧民們通過林改人均年收入增長近千元,這一富農政策不僅在果洛起到示范效應,對全省林改工作也起到推動作用。

檢驗林改成敗的規(guī)范就是百姓是否受益、環(huán)境是否得到維護,總而言之,實現科學發(fā)展。截至今年10月15日,省已累計完成集體林地勘界面積1065.1萬畝,為全年總任務的194.3%已簽訂集體林地家庭承包經營合同4605份,股份制合同7113份,核發(fā)林權證4373本。落實農牧民家庭合同制管護國有公益林面積381.34萬畝,省林改步伐逐步加快。

山林還是那片山林,面孔還是那些面孔?墒腔纳阶兂闪司G地,樹木變成了搖錢樹。林權制度改革的巨大推力下,土地又一次釋放出巨大潛能。正如一位學者所說:人叫人干人不干,政策調動千千萬萬?菰锏臄底謪s很有說服力,讓我積極行動起來,為現代林業(yè)建設再添片片綠色,為子孫后代積累綠色財富。

林改讓村莊沸騰了

初冬時節(jié),地處大山深處的湟中縣上山莊村寒氣逼人,可是村委會里卻人聲鼎沸,很是熱鬧。原來,村里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接近尾聲,最后幾位村民當天領到自己的林權證。幾位剛剛拿到綠本本”村民摸著印著國徽,寫著自己名字的林權證興奮地說:村里說了這個本本就和存折差不多,以后我種的樹,就是子孫后代的存款。

2008年,湟中縣被列為我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縣,土門關鄉(xiāng)上山莊村和后溝村先期開展試點工作。明晰產權是這次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核心內容,湟中縣在廣泛采用群眾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將集體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通過家庭承包經營的方式落實到戶,上山莊村和后溝村兩個試點村產權明晰率達100%

確立了農民作為集體林地承包經營權人的主體地位,確保了農民的經營權、收益權和處置權,農民造林積極性高漲,林權改革工作進展順利。為了讓獲得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后的農民確實享受到林改政策的效果,湟中縣創(chuàng)新農村造林新機制,把造林主體由村集體變?yōu)檗r民群眾個體,造林運行模式由計劃造林變?yōu)樯陥笤炝,造林補助由造林后直接補助變?yōu)轵炇蘸细窈笠元劥a,受益對象由補助到村變?yōu)橹苯拥綉,激發(fā)了農民群眾植樹造林的積極性。

活了大半輩子,還沒見過那種場面!時代不同了老漢我跟不上了說起開春時節(jié),后溝村村民們爭相造林的場景,65歲的魏廷詳感嘆不已。大家抱著新分的樹苗,挖樹坑,背化肥,抬水澆,那個陣勢就像是種莊稼一樣!

實行了林權制度改革后,農民成了林地的主人,從“要我種樹”變成了要種樹”過去村里的牛羊滿山跑,現在牛羊進了圈,人人當起了護林員。村民的房前屋后,學校、街道兩旁和新建的廣場上都種上了樹。每當丁香花開,后溝村村民們花香四溢的廣場里跳起鍋莊,這是大家過去想都不敢想的城里人的活法兒。

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大事記

2006年11月,省林業(yè)局開始林改試點準備工作。

2007年4月,組織首次調研摸底工作。

2007年6月至8月,省林業(yè)局又組織了兩次調研活動,撰寫了三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調研情況綜合演講》

2007年8月20日,省林業(yè)局成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

2008年4月,舉辦林改骨干培訓班,制定相關管理方法,編制了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實施意見》和《工作方案》

2008年11月29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fā)《關于開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青辦發(fā)〔2008〕43號)

2009年2月23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fā)《青海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方案》青政辦〔2009〕26號)

2009年3月4日,全省林改試點工作全面展開于10月初基本結束。

2009年8月,省林業(yè)局起草了全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總結》總結經驗的基礎上,起草《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和《方案》

2009年12月25日,中共青海省委 青海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青發(fā)〔2009〕18號)正式出臺。

2010年1月31日,省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fā)《青海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青政辦〔2010〕16號)

2010年2月8日,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正式成立,省委副書記、省長駱惠寧任領導小組組長,副省長鄧本太任領導小組副組長。

2010年2月8日,省委林業(yè)工作會議在青海省會議中心召開。全國綠化委員會副主任、國家林業(yè)局局長賈治邦列席會議并講話,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強衛(wèi)主持會議并講話,省委副書記、省長駱惠寧就我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和建設高原現代林業(yè)作了全面安排,副省長鄧本太就貫徹落實會議精神作了具體布置。

2010年5月5日,全省林改工作正式全面推開。

2010年6月7日至13日,國家林業(yè)局農村林業(yè)改革發(fā)展司副司長李近如一行4人來我省開展全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典型縣核實工作。核實組實地核實了省共和、澤庫、瑪沁、湟中、班瑪5個典型縣的林改工作情況。

2010年10月10日,全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百縣經驗交流會在北京召開。省湟中、共和兩縣被列為典型縣參與經驗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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