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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戶:鐵樹地征收,未獲賠償金被鏟挖
王師傅2012年和親戚合伙在沙河經濟開發(fā)區(qū)蘭橋村的五斗坵承租了數(shù)畝荒地,開墾種植一些鐵樹,并以此謀生。2個多月前,王師傅突然接到通知,由于新建九景衢鐵路江西段鐵路的需要,他所承租的土地要被征收,政府要求他在規(guī)定期限內,完成征收土地范圍內植物的移栽工作。然而,由于那段時期天降大雨及未獲得補償金等原因,王師傅和親戚沒有將已種植的鐵樹移走。“政府給了我們每畝12000塊錢的移栽費,還派人對我地里的植物做了評估,但就是不和我談賠償金的事情。我去找他們,也不搭理。”王師傅表示,“今年1月中旬的一天,我接到一個,對方說我再不移走鐵樹,明天就強行用挖機鏟掉。”第二天,王師傅趕到鐵樹地查看,果不其然發(fā)現(xiàn)了正在地里作業(yè)的挖機和一些拆遷人員。“直接用挖機把鐵樹連根鏟起來,然后堆在一邊。后來堆在地里的鐵樹也不見蹤影,估計是被附近村民偷走了。”
3日下午,記者來到王師傅承包的荒地,在一小片未劃為征收土地的鐵樹地旁,有一塊土地存在新近被翻動的痕跡,而被挖出的鐵樹卻不見了蹤影。王師傅粗略和記者計算了一筆賬:“縣林業(yè)局的評估人員已經評估了,我這里的一畝地大約有1000多棵鐵樹。按照現(xiàn)在市場價一棵鐵樹200元左右的價格,被挖的鐵樹總價值都超過了100萬元。”
此外,王師傅還坦言,他聽說九江縣其他鄉(xiāng)鎮(zhèn)的征地補償標準與他們不一致。“新塘鄉(xiāng)有一個人也種了樹,但不是鐵樹,那個人好像得到的是每棵100塊錢的補償,而不像我按照每畝12000元來給移栽費。”
回應:涉嫌搶建搶栽,只能獲補償差價
那么,針對王師傅的疑問,政府職能部門會有怎樣的回應呢?當日下午,記者來到了沙河經濟開發(fā)區(qū)管委會,打算向分管該征收問題的胡主任了解詳情。然而,管委會辦公室科員以胡主任正在開會,婉拒了采訪,并讓記者到九江縣支持“武九客專”瑞昌至九江鐵路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咨詢。
而后,記者從“武九客專”領導小組辦公室一位馮姓工作人員處獲悉,針對九景衢鐵路江西段瑞昌至九江鐵路建設項目的征地補償,九江縣各個鄉(xiāng)鎮(zhèn)都嚴格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fā)的文件,貫徹執(zhí)行的是統(tǒng)一的補償標準。接著,該工作人員拿出了一份九江市人民政府于2013年11月11日下發(fā)的文件。該文件中明確,關于補償分為征地補償和地面建筑物征收補償兩類。其中,征地補償標準中,根據(jù)土地種類的不同,共劃為7種類型,每畝的補償金也從4000-36000元不等。
該工作人員分析王師傅的情況解釋道,本來未種植苗木的旱地,補償標準為24000元。王師傅在這塊旱地上種上了苗木后,則按照經濟作物林每畝36000元的價錢來補償。但由于王師傅是這塊土地的承租者,故只能獲得這兩類補償標準的差價作為補償金。而政府的挖樹行為,則是在與土地所有人簽訂了征地協(xié)議后,才開始了正式動工。另外,該工作人員還透露,九景衢鐵路江西段瑞昌至九江鐵路的地勘時間在2010-2011年之間,而王師傅的承租時間是在此之后,且苗木幾乎完全種植在地勘后確定的征地紅線范圍之內,本應當被認為搶建、搶栽,而需自行移栽并無法獲得補償